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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招聘5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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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56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现行薪酬相关规定执行,专科学历3600元/月,本科学历3800元/月,硕士及以上学历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视年终绩效考核情况而定)。

三、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与调解工作相适应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分区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需居住于分区所在街道或具备较为便利的通勤条件,能够确保及时到岗完成紧急交办任务。

4.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或调解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三)优先选聘条件

1.法律专业;

2.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或调解工作经验;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政务讲解经验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验。

(四)岗位职责

1.调解民间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活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2.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3.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4.认真做好纠纷登记、平台录入、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6.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被采取过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9.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此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考生需查看“金普人才谷”官方网站

(https://www.dljphr.com/)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公告,并通过招聘公告中的二维码扫码(附后)网上报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通过审核人员将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参加线下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发布在“金普人才谷”官方网站及“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报考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请考生下载填写,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需提供),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网址: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申请网址:

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资料;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工作年限,派遣公司盖章无效。有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交各证书网站查询验证结果,如计算机等级证书,法律相关证书等;

6.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逾期提供材料,视为无效;

7.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将通过“金普人才谷”官方网站及“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照时间及时参加下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提前一天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

(五)公布成绩

1.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按照优先选聘条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优先选聘条件同等,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仍成绩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和体检

1.政审工作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金普人才谷”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用工与管理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司法局工作。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实际工作中,依据用人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司法局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扫“场所码”,凭绿色通行码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面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招聘线下工作。在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候考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请工作日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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